單位能構成金融詐騙罪

單位能構成金融詐騙罪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稅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爲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爲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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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能構成詐騙罪嗎


我國現行法律未規定單位犯詐騙罪,但高管人員以單位名義,爲謀取單位利益實施詐騙行爲屢見不鮮。

作爲單位負責人,爲單位的利益,以單位的名義實施詐騙行爲,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可以說,高管的行爲是單位行爲。但法律沒有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詐騙罪的主體,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單位詐騙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