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與析產糾紛

繼承糾紛與析產糾紛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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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析產糾紛

起訴時不要把房產價值寫得太高,立案庭也不會管你寫多少,訴訟請求你就寫要求分割遺產XX房、XX房、XX房,價值共計60萬元或再多一點。60萬的訴訟費是9800元。你這個情況是不能減免訴訟費的。或者訴訟請求換一下,要求確認XX房、XX房、XX房爲遺產,有可能按確認之訴收費,收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