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一方財產包含幾類
下面幾種情況屬夫妻共同財產:1.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複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4.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