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互贈的禮物分手可以要回來嗎

談戀愛互贈的禮物分手可以要回來嗎
談戀愛互贈的禮物分手可以要回來嗎
戀愛期間,互贈的小禮物在雙方分手時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援。
但是大額贈與不同,給付方是建立在將來締結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礎上的,這樣的贈與是具有針對性和有條件的;在雙方沒有辦法繼續履行婚約並結婚的情況下,接受方繼續佔有財物就失去了事實上和法律上的依據,構成不當得利,理應返還。
由於戀愛關係的特殊性,雙方沒有法律承認的身份關係,但是又不同於普通人之間的關係。建議熱戀期的男女保持冷靜,戀愛期給予對方財物要慎重,尤其是常見的買房、借款等問題。
共同購房時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名字寫在購房合同中,或者讓對方打張收條,並註明收款的用途,以免日後出現糾紛時難以解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爲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自條件成就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