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產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

有限公司破產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
有限公司破產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
有限公司破產債權人申請債權的流程如下:
1、破產案件受理後,債權人應在收到通知後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爲自動放棄債權。
2、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人民法院對於申報的債權,應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
4、申報的債權,須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方爲確定。

風險提示: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爲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