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男人對前妻是什麼感情

離婚男人對前妻是什麼感情
男人離婚後把財產都給了前妻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爲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財產的分割相關知識


1、按新婚姻法規定,辦理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有共同財產證據是一人一半。有個人財產證據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無共同財產請求損害賠償女方無住房請求居住權。


3、那麼,例如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等財產在婚後購置的房屋或者其它財產,這種情況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答:婚前財產在婚後的形式轉化,不影響該財產的性質。因此,夫妻一方以既然前存款在婚後購置的房屋,角然屬於購置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同樣,婚前其它財產的形式轉化,也不影響其作爲婚前財產的性質。另外,婚前財產產生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財產,也屬於婚前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