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 範本

分居協議 範本
協議分居範本格式是怎樣的,分居就能離婚嗎?
一、協議分居範本格式是怎樣的?協議分居範本格式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爲_______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_______方居住,_______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爲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四、分居的終止: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以上協議分居一式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協議人(甲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人(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分居就能離婚嗎?夫妻分居的類型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