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法院該怎樣處理

欠錢不還法院該怎樣處理

欠債還錢且按時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必須遵守的誠信守則,將這種靠自覺遵守就會完成的事情變成由法律來執行,兩方對簿公堂,終歸會有一些傷感情,但在維護各人權益面前,法律會是我們追回欠款的最後手段,也會是最有力的手段。而要是債務人欠錢不還,債權人享有債權請求權,可以在債權訴訟時效內進行債權追討,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欠錢不還法院該怎樣處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欠錢不還法院該怎樣處理
欠錢不還法院一般會判決債務人還錢,甚至可能會強制執行。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他人借錢不還怎麼辦如果準備走司法途徑,那麼首先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着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爲了實現債權,最好蒐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一般來說,用於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爲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爲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麼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錢,但不少人爲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