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到法院起訴還是不還,該怎麼辦

1、責任方如果有非貨幣財產,權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權利方先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法院執行局確認責任方無財產可執行,可以中止執行,等責任方有財產時再執行。
3、無力賠償財產可以賠償勞務,雙方達成協議簽字確認後報法院備案,責任方接受權利方和法院監督,以付出勞務的方式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78條規定: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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