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1、因身體受損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2、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4、軍人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療生活補助費等;5、一方從事特定職業所必需的財產,價值較大除外;6、一方獲得的獎品,不是獎金;7、具有人身性質的保健費、保險賠償金;8、科研津貼;9、一方創作作品私有,經濟收益共有;10、解除勞動關係的補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