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撤訴還不到六個月能再次起訴嗎?【1】離婚案原告撤訴了,還不到六個月,沒有新的理由和新的證據,原告不能再次起訴。過了六個月後,要求離婚的,原告可以再次起訴離婚。被告變成原告,起訴離婚,不在此列。【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7項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