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維修施工合同

消防維修施工合同
請問有關於誰知道消防維修施工合同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自然人,則要求本人簽名並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應當清晰、完整。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採取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簽字蓋章對合同具有重要意義,企業之間籤合同時,往往是由各自的代理人(經辦人)完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有經辦人的簽字和單位的印章,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如有的單位以合同未加蓋本單位公章爲由,否認經辦人簽名的效力;有的則以單位印章丟失、被盜等理由依靠地方保護主義透過立刑事案件來擺脫責任。爲了不給這些人以可乘之機,訂立合同時應當經辦人簽名和單位印章同時具備。 2、合同附件。要審查附件的內容是否與主合同一致,並應給與足夠重視,要加蓋相應印章以確認內容 3、簽約時間和地點。合同落款處應當有簽訂的具體時間,並按要求填寫簽約地點,這關係到合同生效的時間、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及糾紛解決方式等問題的確定,不可小視 4、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參加驗收的單位、人員,採用的質量標準、驗收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