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庫需要寫合同嗎

租賃車庫需要寫合同嗎
租賃車庫需要寫合同嗎
1.租車庫最好還是籤合同,不然對雙方而言都沒有保障,爲了房子發生糾紛沒有相關憑證處理的情況,車庫的租賃合同一定要寫上租賃雙方身份資訊,標註租賃價格,時間,雙方權利義務等。法律制度雖然沒有強行規定租賃車庫必須要籤合同,但是沒有書面的合同,對承租人和出租人來講法律風險都太大,在車庫租賃期間雙方要承擔的這些責任跟義務,應該在合同當中約定清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