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第二輪辯護

刑事訴訟第二輪辯護
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時效

在我國,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屬於民事案件的範疇,因而噹噹事人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時,除了可以透過調解、仲裁的方式得到解決,也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保障自身的權益。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爲兩年。但是出現當事人並不知情的情況,訴訟時效期間則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而且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