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的積極權能是什麼

所有權的積極權能是什麼
所有權的積極權能是什麼
1、所有權的權能是指所有人爲利用所有物以實現其對所有物的獨佔利益,而於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採取的各種措施與手段。所有權的權能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
2、佔有權能。對所有物加以實際管領或控制的權利。佔有權與所有人發生分離。佔有權與佔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民法上的佔有是指主體對物的實際控制。佔有本身只是一種事實而不是權利。
3、使用權能。在不損毀所有物或改變其性質的前提下,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能也可以轉移給非所有人行使,並且使用權能僅適用於非消耗物。
4、收益權能。收取所有物所生利息(孳息)的權利。收益權是與使用權有密切聯繫的所有權權能,因爲通常收益是使用的結果,但使用權不能包括受益權。
5、處分權能。對所有物依法予以處置的權利。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處分權能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和擁有所有權的根本標誌。其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