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專利權的積極條件是什麼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是指一項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權應當具備的實質性條件。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爲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公開發表過、沒有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爲公衆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檔案中。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例如,申請專利的發明解決了人們渴望解決但一直沒有解決的技術難題。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積極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