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崗三年後還可以再申請嗎

公益崗三年後還可以再申請嗎
公益崗三年後還可以再申請嗎
原則上不可以,但是特殊人羣可再申請一次。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公益性崗位各項政策享受期爲3年。也就是說三年期滿以後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崗位的優惠政策了。但仍然難以透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具備相應勞動能力且符合崗位要求的重度殘疾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可再次按規定程序透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並逐級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備案,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