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條件
申請經濟適用房是什麼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滿3年;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爲和贈與行爲;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財產低於最低限額。
2、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