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勤務離職申請

機場勤務離職申請
機場員工辭職後有權利要回自己的安檢證嗎?如果機場扣着不給應該去哪投訴
安檢證是職業資格證書的,可以要回。如果安檢證是機場的工作證,勞動者辭職之後,不再是機場員工,不可以要回;如果是職業資格證書,屬於員工個人所有,機場可以驗證,但本不該扣押,辭職時應當歸還,不歸還的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並處罰款。《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