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抽頭算開設賭場嗎

不抽頭算開設賭場嗎
不抽頭算開設賭場嗎
如果符合開設賭場罪的構成要件的,不抽頭也算開設賭場。

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爲業的行爲。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爲目的,以行爲人爲中心,在行爲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爲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一旦賭場開始正式營業,並有人實際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與開設者是否實際獲得利潤無關緊要。開設賭場的人自己參與賭博,並以賭博爲業的,可以考慮以本罪和賭博罪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