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那裏賣宅基地

伊川那裏賣宅基地
宅基地需要哪些手續

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土地管理法》第62條第3款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具體說:


1、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


2、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其成員會議或者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進行討論;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者村民會議討論透過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4、鄉(鎮)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