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或者不提取倉儲物的怎麼辦

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或者不提取倉儲物的怎麼辦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倉單持有人應怎樣提取倉儲物


根據《合同法》第392條規定,倉單持有人在提取倉儲物時應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倉單持有人應當在儲存期間屆滿時提取倉儲物;

2、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的,應當支付超期保管的倉儲費;

3、對超過儲存期間的倉儲物,雖經保管人採取必要的措施,仍無法避免倉儲物出現損壞、變質等現象的,其損失由倉單持有人承擔;

4、倉單持有人提前提取倉儲物的,不減收倉儲費;

5、倉單是提取倉儲物的憑證,倉單持有人提取倉儲物,應當憑倉單,並繳回倉單。

在倉儲關係當中,倉單可以說是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倉儲關係的有效憑證,當然,日後還是不行產生了糾紛的話,那麼也是可以憑藉這個倉單來進行處理的。至於倉單的作用具體包括哪些,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要是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