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夫妻一方可向另一方索賠

離婚後夫妻一方可向另一方索賠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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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被判刑,另一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可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處理因一方違法犯罪被判刑、勞動教養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應在堅持婚姻自由的原則下,既要考慮違法犯罪的性質、嚴重程度、刑期長短,又要考慮夫妻感情的實際狀況以及婚姻目的、家庭職能的正常實現,還要有利於罪犯的勞動改造和勞教人員的教育改造等因素,分別情況區別對待:(1)對原告憎恨對方違法犯罪行爲,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堅決要求離婚的,即使被告服刑期滿或者解除勞動教養,夫妻難於和好的,應准予離婚。(2)一方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長期徒刑,另一方不願意等待而堅決要求離婚的.應准予離婚。(3)一方所犯的是強姦、重婚、虐待、遺棄等罪.嚴重傷害夫妻感情,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准予離婚。(4)雙方婚姻基礎差,婚後感情不好,雙方在一方受處罰前已有婚姻矛盾,一方犯罪後夫妻感情更加惡化,另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應准予離婚。(5)一方被判較短刑期,或偶爾犯罪、過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現,雙方感情較好的,可調結和好或判決不準離婚。(6)對未決犯的配偶提出離婚的,一般暫緩處理。(7)對違法犯罪一方提出離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則可藉此進一步做好原告的改造工作,勸其撤訴或判決不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