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一輛皮卡車賣給外省人,車輛未過戶,雙方籤個協議是否能行

自己一輛皮卡車賣給外省人,車輛未過戶,雙方籤個協議是否能行
自己一輛皮卡車賣給外省人,車輛未過戶,雙方籤個協議是否能行
1、車輛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但雙方簽字了協議可以嗎車輛賣給了別人沒有過戶但雙方簽字了協議就相當於買賣合同。關於汽車買賣合同,合法是合法,但是很麻煩,我國汽車以登記爲準,如果是出現什麼事故的,還是由登記上的人來承擔車主責任,對賣車人很不利。二.相關拓展—房屋過戶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覈。三.房屋過戶辦理手續
2、個人客戶之間辦理過戶,需由新老機主雙方持有效證件原件,如需代辦,代辦人須持新、老機主有效證件原件及代辦人有效證件原件,同時還須提供機主授權代辦人辦理業務的代辦委託授權書到營業廳辦理。代辦人可爲第三人,也可是新、舊機主互爲代辦人。注:委託授權書無統一格式要求,只要明確機主名稱、代辦人名稱、相應證件號碼、授權辦理的業務內容、授權人及代理人簽字等資訊即可視爲有效。
3、老機主爲單位客戶,由經辦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單位介紹信前來辦理。若新機主爲單位戶,須按後付費新開戶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