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五條

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五條
女員工入職前隱瞞懷孕需要怎麼辦呢?
《勞動合同法》第8條關於女員工入職前隱瞞懷孕的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裏強調勞動者需要如實說明的是“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 如果勞動者隱瞞的情況正是用人單位招聘員工必須排除的條件,如員工謊報學歷或工作經歷等與崗位密切相關的資訊內容,則該勞動合同可視爲員工以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始無效,入職手續中有約定相關免責條款,單位就可以無償辭退該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