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偷稅漏稅還追究責任嗎

10年前偷稅漏稅還追究責任嗎
10年前偷稅漏稅還追究責任嗎
1、行爲人的偷稅漏稅行爲經過十年未被追訴的,一般不得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其已經超過了法定的追訴期限。
2、《刑法》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