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江蘇儀徵

金融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江蘇儀徵
請問一下金融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江蘇儀徵
您好!《刑法》關於金融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江蘇儀徵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起點標準由“四萬元”上調至“五萬元”,意味着“四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這部分本應在“數額巨大”區間量刑的案件將在“數額較大”區間量刑。“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由“二十萬元”上調至“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