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訴違約金爛尾房

如何起訴違約金爛尾房
爛尾樓業主維權,可以集體起訴開發商違約金嗎?
1、在開發商因資金緊張無法按期交房時,購房人可以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2、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嚴重超期,並符合合同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購房人可以以開發商逾期交房爲理由,要求解除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並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不過,開發商逾期交房時一般都會伴隨資金緊張的情況,某些開發商甚至已經資不抵債,而開發商開發的房產上一般均設有銀行的抵押權。也就是說,購房人即使解除合同,開發商也很可能無力返還購房款,而作爲抵押權人的銀行則可以要求變賣房產並優先受償,購房人權利反而無法得到保護。 因此,建議購房者不要輕易解除購房合同,而是等待開發商交房。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消費者在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其有權要求開發商交房,抵押權人和施工人的權利均不得對抗消費者的該項權利。若消費者不解除購房合同,當該房屋符合交付條件,消費者可以要求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自己。 3、如果開發商因資不抵債而停止工地施工,導致房屋一直無法交付的,購房者可以自發組織向法院申請開發商進入破產程序,一旦進入公司破產程序,就可以由法院組織成立由相關部門參與的破產清算小組,由破產清算小組組織對開發商進行破產重組,透過第三方注資的方式使得項目重新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