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區別有什麼

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區別有什麼
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區別有什麼
1、借款的目的不同。民間借貸吸收資金的目的是用於生產、生活,一般來講借貸方具有還款意願,能夠及時清退集資款項。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資金用於發放貸款謀利。上述系列案雖有給付高利息的行爲,而其借錢的目的是爲了經營,並且最初也沒有想要不還錢的意思,由於投資戰線拉得過長,出現資金鍊斷裂,最終沒有還錢無力承擔其債務。
2、行爲對象不同。民間借貸行爲一般是出借人向親戚、朋友、鄰居等自己熟悉或認識的人借款,借款範圍相對比較窄。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既有一定的利益關係,比如說存在高利息,更多的則是人情關係,出借人基於對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錢給借款人用。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行爲對象是社會不特定對象,有熟悉的人,更多的是不認識的人,借款範圍非常廣。出借人是出於獲取利益而借錢。本案中,上述系列案中雖有高利息作爲引誘行爲,但其借款對象不限於認識的親戚、朋友,是不特定的人。在借錢時,都向出借人打了借條,並且支付一定的利息。大都因資金鍊斷裂而無法償還借款本息,有的當事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但由於公安機關不受理,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侵害的客體不同。民間借貸是一種合同行爲,其最後無力還款,構成合同違約行爲,侵害的是一種債權。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必然影響國家對金融活動的宏觀監管,損害金融機構的信用,損害存款人的利益,擾亂金融秩序,最終會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
4、表現的形式不同。民間借貸借款方是因生活、生產一時週轉不過來,有救急的成份在內,約定的利息不高,但絕大部分沒有約定利息,貸款方一般都有一定的還款能力,基本上能按時還款;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是前期按約定支付利息,然後逾期支付利息,最後到不能支付利息,支付的利息都是拆東牆補西牆,在還款能力上明知不能爲而爲之,帶有欺騙的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