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關於合夥公司設立的條件

你好關於合夥公司設立的條件
你好關於合夥公司設立的條件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14條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有書面的合夥協議
3、有合夥人認繳和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公司法》第十一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第十二條規定,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公司法》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