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公證的撤銷程序應當是怎樣的

贈與公證的撤銷程序應當是怎樣的
贈與公證的撤銷程序應當是怎樣的
贈與公證的撤銷程序如下:
1、公證處指派非原公證員複查公正文書;
2、公正文書確實有錯誤的,公正處撤回公正並進行公告,還要向公證協會備案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認爲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複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