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新破產職工補償

企業 新破產職工補償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新勞動法有關企業破產職工的處理辦法

企業破產職工的處理辦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爲:每滿一年工作支付一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企業破產法》有規定,企業破產清算時,勞動者的工資等利益應予以優先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