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離婚怎樣分子女歸誰

上門女婿離婚怎樣分子女歸誰
上門女婿離婚怎樣分子女歸誰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離婚需要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才能協議離婚。一、財產分配: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起訴離婚。一般來講,夫妻共同財產是一人一半,同時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二、子女撫養:2歲以下一般歸女方,8歲以上徵詢小孩本人意見;2歲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優先考慮撫養權。總體原則是以對子女成長有利爲原則,主要考慮以下因素:夫妻雙方的學歷、工作、收入、年齡、家庭環境、子女的年齡等。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