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損壞電杆賠償

個人損壞電杆賠償
損壞個人財物賠償原則
看最終損失數額和行爲性質,以確定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還是民事侵權,不同類型的案件,不同的處理方法、維權對策。數額如果達到5千元或者是破壞次數在三次以上,則構成刑事案件,如果沒有達到這個標準,則爲民事案件,根據實際損害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