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權行使的範圍包括哪些

撤銷權行使的範圍包括哪些
撤銷權行使的範圍包括哪些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包括:
1、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2、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
  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