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妻子的財產能執行嗎

債務人妻子的財產能執行嗎
債務人妻子的財產執行
1、法院強制執行程序中,要嚴格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判決書、調解書)來進行,不能隨意追加夫妻另一方爲被執行人。追加債務責任人是訴訟階段處理的問題,執行階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執行人配偶的申請。
2、如法院執行過程中的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而僅有夫妻一方爲債務人的,法院只能對財產採取查封、凍結的措施,不能直接採取拍賣、劃撥等措施予以處分。
綜上,法院執行中以判決書上的主體爲被執行人,不能追加被執行人的配偶爲被執行人。申請人如有證據證明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向法院提起債務確認之訴,經法院判決後,與前訴合併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