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債務執行妻子個人財產

夫妻共有債務執行妻子個人財產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夫妻共同債務執行個人財產嗎




    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進行償還,夫妻一方欠債的,法院不會強制執行個人財產進行償還,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