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場所設定

行政複議場所設定
我想知道如果行政複議場所設定該怎麼辦呢?
現在如果是行政複議場所設定的話,具體來說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機構的行政複議能力建設,使其能夠全面履行立案審查、案件審理、宣傳指導和監督管理等行政複議職責。行政複議人員的配備應當與其承擔的行政複議工作任務相適應,保證一般行政複議案件至少有2名行政複議人員承辦,重大行政複議案件至少有3名行政複議人員承辦。市政府工作部門應當配備與行政複議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行政複議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