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未鑑定私了

上海工傷未鑑定私了
私了是否要工傷鑑定

發生工傷事故,選擇私了的,仍然需要申請工傷認定。


受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是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最長時效是1年。現實生活中,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較多的選擇私了來降低費用。但是,私了是有一定風險性:用人單位與受傷職工因賠償數額存在爭議,甚至超過一年仍未私了成功,當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費用時,工傷職工會因爲申請工傷認定超期,而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以應當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有了傷殘等級後,再選擇私了。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下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