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保險綜合責任保險

民生保險綜合責任保險
責任保險
首先,責任保險與一般財產保險具有共同的性質,即都屬於賠償性保險。

其次,承保的風險是被保險人的法律風險。

再次,險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可能造成他人的利益損失爲承保基礎。

根據業務內容的不同,責任保險可以分爲公衆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五類業務,其中每一類業務又由若干具體的險種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