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提出行政複議

逾期不提出行政複議
提出行政複議的時效是多久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