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用耕地罪的立案標準會是什麼的

非法佔用耕地罪的立案標準會是什麼的
非法佔用耕地罪的立案標準會是什麼的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佔用防護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地數量單種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

  (三)非法佔用其他林地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佔用本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林地,其中一項數量達到相應規定的數量標準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兩項數量合計達到該項規定的數量標準的;

  (五)非法佔用其他農用地數量較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