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沒有限制

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沒有限制
轉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沒有限制
具體而言,在我國主要有以下規定:
一、對股份轉讓的場所的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二、對發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轉讓的限制。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三、對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股份轉讓的限制。公司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風險提示:相應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章程也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這時,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就必須遵守章程的規定,不能自由轉讓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