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佔用公共區域怎麼辦

小區業主佔用公共區域怎麼辦
小區業主佔用公共區域怎麼辦
1、業主佔了公共區域,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如個別業主拒絕業主委員會的要求,業主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其他業主的合法權利。
2、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