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醫生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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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赤腳醫生補貼
您好!廣東省印發《關於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規定,補貼主要用於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護理、服務補貼。   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財力狀況和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能力等級自主確定。原則上,特困人員和低保家庭中的60週歲及以上輕度失能老人按不低於100元/月·人、中度失能按不低於150元/月·人、重度失能按不低於20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補貼;特困人員和低保家庭中80週歲及以上的高齡老年人,按不低於6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補貼;低收入家庭(低保標準1.5倍以內)中60週歲及以上的失能老人,按不低於60元/月·人的標準給予補貼。   《實施意見》還表示,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老年人和已享受重殘護理補貼或特殊困難殘疾人護理、康復、服務等補助的老年人,按照就高的原則,不重複享受,透過政府購買服務享受到養老護理、服務補貼的,也不再重複享受對個人發放的護理、服務補貼。   至於具體誰可以享受到這個補貼,《實施意見》明確,補貼對象由各地根據《關於開展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實施意見》,透過對老年人的經濟狀況、身體狀況和能力等級等評估確定。   補貼方式多元化   《實施意見》稱,補貼可透過政府購買服務或採取發放服務券(代金券、代金卡)等方式,視老年人或其家庭意願決定。   到養老機構接受服務的,其補貼可由當地民政部門支付給相應的養老機構;居家接受服務的,可支付給政府委託提供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或組織;委託親友、鄰里提供服務的,根據政府或其委託的基層養老服務組織、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和服務提供人三方簽訂協議,支付給提供服務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