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分手後的房產分割

未婚分手後的房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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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雙方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屋,分手時尚未取得產權證,應如何分割解答:(1)將一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另一方,然後進行合同買受人的主體更名,由一人獨自作爲買受人 (2)雙方都不願意放棄產權,可先辦理產權證,各自享有各自份額。或者雙方透過競價方式,由出價較高的一方取得房產。如果無法證明各自出資金額,按照各50%的比例平均佔有產權數額。如果產權證上寫明共同共有,則雙方直接按照50%的比例來進行分割,無需證明各自出資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