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遷補償如果不合理怎麼辦

房屋被拆遷補償如果不合理怎麼辦
房屋被拆遷補償如果不合理怎麼辦
對拆遷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爲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爲進行審查並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行政複議是與行政行爲具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人認爲行政機關所作出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權限的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由複議機關依法對被申請行政行爲合法性和合理性進行審查並作出決定的活動和制度。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