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實踐與探索

立法實踐與探索
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以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爲諾成合同。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實物給付,合同始能成立,爲實踐合同,亦稱要物合同。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爲,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而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不是當事人的給付義務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它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上的過失責任。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爲實踐合同,其餘的一般都是諾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