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說關於容留他人吸毒罪探索?第十一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爲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以上是容留他人吸毒罪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