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傷殘鑑定費應該誰付

僱傭關係傷殘鑑定費應該誰付
僱傭關係傷殘鑑定費應該誰付
1、如果是工傷的話,首次勞動能力鑑定費用可以由社保報銷。如果是非工傷的話,那麼鑑定費用應該有申請人承擔。
2、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